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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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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希望法律是公正的 ]]></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Sat, 26 Jul 2008 09:48:1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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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Master><![CDATA[张健美]]></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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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博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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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30年失败改革令人触目惊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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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30年的改革开放, 中国资源和环境遭到了巨大灾难性破坏。百分之八十的江河湖泊断流枯竭，三分之二的草原沙化，绝大部分森林消失，近乎百分之百的土壤板结。在资源消失的同时，生存环境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威胁。中国三分之一的国土已被酸雨污染，主要水系的五分之二已成为劣五类水，3亿多农村人口喝不到安全的水，4亿多城市居民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1500万人因此得上支气管炎和呼吸道癌症，世界银行报告列举的世界污染最严重的20个城市中，中国占了16个。<BR><BR>另一是社会环境。不仅自然环境恶化，社会环境同样恶化，1979年到2003年，每万人刑事案件由5.5件增加至34.1件，增加了6倍，以年均7%的速度递增，如果再考虑到立案标准的不断降低，差别更为悬殊；社会死亡率不断上升，每10万人死亡数由1979年的4.4人增加至10.6人，以年均3.5的速度递增；2003年卫生部公布的传染病发病率比上年上升 6.7%，死亡率上升了37%。有毒食品已经100%的覆盖了全部行业，每天人们咽进肚子里的食物究竟是什么，只有天知晓；性早熟现象已经蔓延到了学龄前儿童，未来的身体和寿命可想而知；约2000万少女被迫卖淫，创造的收入占GDP总量的6%，相当于一万多亿人民币。《参考消息》报道，中国每亿元GDP工伤死亡1人，2003年死亡达13.6万人，以此推算，今年工伤死亡人数将达到20万，"是名副其实的带血GDP"，其实这个死亡数字不过是冰山一角，能够统计到的死亡数字，要么是国有企业，要么是死人较多的特大事故，私企和外企平常死个把人根本到不了统计部门，而私企和外企用工数量远远超过国有企业，如果考虑到这个因素，每年死亡人数至少相当于一场南京大屠杀。 <BR><BR>再一个是劳动力受到了中国出口产品价格之低近乎白给，中国潮水般涌入西方发达国家的廉价一次性商品，虽然毁灭的是中国资源，却连西方国家一些有良知的人都被震撼了，纷纷呼吁改变一次性消费，并衷告中国要保护资源。<BR><BR>外贸, 外汇和外资是用中国民工的血泪和矿工的骨灰，换来的对西方的巨额无偿的奉献。外贸利润的绝大部分被外商拿走了。谈到民工的代价，文章中说, 让人不能不想起震惊世界的中国矿难，2001年到2005年，全国煤矿死亡10人以上的矿难平均每周一次，中国每年出口8000万吨煤炭的代价，就是每年平均死亡6000多人，相当于每天死亡近17人，这还是政府部门的统计数字，实际死亡人数肯定远远超过这个数字，即便按照这个统计到的数字，中国每百万吨煤的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是俄罗斯和印度的10倍，死亡率位居世界之首，死亡人数超过世界其它各国的总和。外资，中国一方面用巨额过剩资本支援美国经济建设，另一方面又以牺牲国家资源甚至主权的方式，大规模引进外资。在全球化的条件下，外资进入中国本身是一种正常经济现象，但是我们引进外资的方式，却正在形成中华民族的历史性灾难。 <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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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4 Jul 2008 19:33:1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24T19:33:12+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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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为孩子们担忧]]></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85240555172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好像心情很好或很差的时候都没有在空间里写日志的欲望,只有无聊到准备无病呻吟的时候,才将不咸不淡的记忆留在这里,或喜或悲的回忆,好像全部都远离了,无从想起； 佩儿要毕业了，源儿又上五年级了，明年不知该怎么办，张建又不在，商量的人也没有。想想对隆力奇的仇恨，这辈子是化解不了的了，所以即使上告到北京，我们都要弄得那些牛鬼蛇神不得好过，当初选择20万不和解就预备了要坚持长期的斗争。</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几天又不舒服，头痛、嘴干,嗓子又干又痛...还有些犯困,鼻子也不舒服，我知道这是感冒的症状。最近免疫力很差，连续的不舒服,好像都约好了时间看我,偏偏工作又很忙，无法脱身；无比郁闷,无比自怜......最最可恶的就是,这边我拖着虚弱的身体为公司拼命,另一边却为了一点点的部门沟通的不好鬼叫连连,真搞不懂,现在公司怎么变成这样，公司越大管理好像越松懈了。明明鬼叫着要急发的货请外工装好，可又不发了，弄得我们跟着穷紧张。想想真该躲着睡觉。</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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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4 Jun 2008 12:55:5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4T12:55:5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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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地震感想！]]></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84277145754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5月12日的地震，让我心情很沉重和震撼，心都感觉在滴血。尤其看到报纸时都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尤其是那些可怜的孩子就这样在地震中没有了。突然感觉人在大自然面前是多么的渺小和脆弱。此时,我深深感到,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大自然的恩赐了,没有理由再怨声载道,没有理由再浑浑噩噩，工作要好好的做，家庭要好好的经营，亲人要好好爱护。 要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周围的一切。<WBR><IMG src="http://imgcache.qq.com/ac/qzone_v4/b.gif" border=0></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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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7 May 2008 19:14:5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5-27T19:14:5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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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年终总结]]></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80193305086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2007年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走了，走得很匆忙，骤然想起，已经消逝在08年的皑皑雾色中，蹉叹时光之快，人和心境也随着渐渐老去，只剩下抓住又一年的机会。前顾后瞻，总结已过去的一年，高兴、失落的滋味都有。今年由于我投入了一些时间在家庭上造成了工作的不得力，给销售部门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几次困扰，如一次客户的投诉和一次由于我过于冒险发出的货未达到客户的要求，造成客户对我的责怪。但总体来说，今年在化验室所有同事的努力之下，品管部还是非常顺利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1.1亿的产值。真的很开心哦。</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comments>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80193305086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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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9 Jan 2008 15:30:5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19T15:30:5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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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感慨]]></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112938768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连续几天为了建立避蚊胺的内标方法反复做着测试，测试的结果感到很迷茫，误差很大，可我还是不气妥，坚持一遍又一遍的做着，成功了说不出的喜悦，为的是让自己更加的肯定自己。想想真悲哀，说不清为什么，忽然之间觉得很累很累，最近的事情很忙乱，每天在疲于奔命，为了挣钱，为了生活，也有很多感情的因素。在这种没有喘息的日子里，我承认我有很大的压力。一直以来我都在努力的进行角色扮演，在父母的眼前，我尽量去做个好女儿，现在每每有亲戚或不相干的人在爸妈面前提起我，他们都会很骄傲的微笑，然后甜蜜的抱怨，她很倔强，她也很累也很忙。也许现在这个时代累和忙已经是有本事的代名词。我想在他们心里我已经是他们足以骄傲的宝贝，可以向周遍的人去炫耀，最起码他们认为我身为女儿身却却比两兄弟强。在朋友的眼里，我是个成功的人，他们看到的是我有着不错的物质生活，有着聪明的赚钱的方式，有着很多的娱乐，过的是让人羡慕的生活。在自己的儿子眼里，我是他坚强的后盾，可以给他摆平很多他这个年纪处理不了的事情。在我爱的人的眼里，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想来不会不至于太坏，在丈夫眼里，我还算贤惠。每天我就这么进行着各种角色的扮演，好女儿，好朋友，好老婆、好母亲、好上司。偶尔我还会扮演一些善良的角色，当别人想不开的时候去理智的劝解、开导，说些听起来很有理的道理。当然，我承认，我很乐于去扮演这些角色。我喜欢自己站在最高峰的那种感觉，我喜欢做王者，我喜欢有霸气，我喜欢被拥戴，我喜欢做首领。我承认，我是个很虚荣的人。我怕繁华落尽的刹那。<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是，很累，为了做好女儿，我拼命赚钱，以便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我可以拿的出能让自己安心的钱帮助他们和他们的儿子；为了做好朋友，我努力让自己快乐，以便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是那个最令大家开心的人；为了做好部门负责人，我努力让自己变得聪明，以便每次可以扶大厦之将倾，在别人冲动的时候，我最冷静；为了做好老婆，我努力讨好着公婆，我还不知道自己都努力了些什么，是多的我已经都不记得了。我不断的修炼自己，告戒自己，不可以消极，不可以忧伤，不可以冲动，不可以任性；要积极进取，要笑口常开，要妙语如珠，要机智勇敢，要善解人意，要宽容体贴。但是，很累。<WBR></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也想像别的小女人那样想偷懒的时候就偷懒，想犯傻的时候就犯傻，想任性的时候就任性，想撒娇的时候就撒娇。我可以任意的去犯错误，而且在错了之后不必自己去补救，还有安慰的怀抱在等候。这是不是就叫幸福。不象现在事事都放在心里自己去处理，不象现在处处的报喜不报忧。这样很累。而且在深夜的时候不成眠，自己感叹，爱情就是这样，你来了，他却走了；亲情就是这样，还不完的债，卸不掉的责任；生活就是这样，永远要依靠自己，很累很累。<WBR><IMG src="http://imgcache.qq.com/qzone_v4/b.gif" border=0></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comments>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1129387684</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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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9 Dec 2007 15:08:0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2-29T15:08:0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认为我国目前存在的十大问题！]]></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11410295399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FONT size=3>1、用人问题，即买官卖官问题，这是导致全党腐败的根源。 <WBR><BR><FONT style="FONT-SIZE: small; LINE-HEIGHT: 1.3em">2、反腐败不严，打击力度不大。许多经济大案积压，牵涉到高层领导的经济大案不敢查处。 </FONT></FONT><WBR><BR><FONT style="FONT-SIZE: small; LINE-HEIGHT: 1.3em">3、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甚至公检法的人员和领导普遍参与违法活动，搞暗箱操作。</FONT><WBR><BR><FONT style="FONT-SIZE: small; LINE-HEIGHT: 1.3em">4、经济和金融部门管理混乱。 </FONT><WBR><BR><FONT style="FONT-SIZE: small; LINE-HEIGHT: 1.3em">5、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弄虚作假非常严重，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做表面工夫，实际则暗箱操作，弄虚作假。 </FONT><WBR><BR><FONT style="FONT-SIZE: small; LINE-HEIGHT: 1.3em">6、整顿和清查所有国有企业经济管理上的漏洞及腐败问题。 </FONT><WBR><BR><FONT style="FONT-SIZE: small; LINE-HEIGHT: 1.3em">7、彻底清查所有国家和各省市拨款、各项专项资金使用及到位问题，包括工程项目投资、救灾扶贫……</FONT><WBR><BR><FONT style="FONT-SIZE: small; LINE-HEIGHT: 1.3em">8、全面理顺和落实群众上访所反映的各种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 </FONT><WBR><BR><FONT style="FONT-SIZE: small; LINE-HEIGHT: 1.3em">9、高度重视人才，特别是清正廉洁，有实际成果和能力贡献的人才，破格选拔一批正直廉洁的领导干部到各级领导的重要岗位，清除一批有问题的领导干部，依法惩处一批腐败分子。 </FONT><WBR><BR><FONT style="FONT-SIZE: small; LINE-HEIGHT: 1.3em">10、全面落实国有企业和有关部门下岗干部职工的问题</FONT><W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comments>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11410295399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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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4 Dec 2007 10:29:5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2-04T10:29:5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反腐败要执法必严！]]></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10141035555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我们国家为什么腐败现象屡禁不止，问题和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的一条是没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存在许多弊端。&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BR>&nbsp;&nbsp;查小不查大：即只查小官不查大官，只查小案件不查大案件。“窃国者侯，窃钩者诛”，放纵大贪官，提拔大贪官，保护大贪官。实在不行就放他们到国外去享受。大多查处者是小案，甚至嫁祸迫害人才。纪检、司法、公检法在查案中存在严重黑洞，对涉及到某些有后台的人隐瞒不查，至今全国积压重特大经济案80多万件。执法不严，领导与腐败分子还公开保持着同志关系，有共同的志向和利益，所以处罚过轻，轻描淡写，打击不力。有的退下来就不查了，所以都拼命捞一把再退下来，好好享受。特别是对严重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仅仅警告处分，还保留职务和工作；对清正廉洁的干部逼迫下岗或辞职，这种方法有利于保护腐败分子，使人们可以看出上级领导对腐败者的迁就和软弱，对清正廉洁干部决不手软。反腐败不敢一锅端，采处钓鱼的办法，使国家损失更大。大案堆积如山，贪官多如牛毛，人才被困受害，罪犯法外逍遥。 <BR>&nbsp;&nbsp;法纪不严：对于腐败分子的法律惩治不严，没有打击力度。如贪污受贿十几万是死缓、几十万是死缓、几百万是死缓、几千万还是死缓。对于不公正执法，查而不处，徇私枉法的要追究公检法一把手的责任。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利用痞子手段威胁人才，乱抓人，不文明执法的行为必须追究一把手和违法者的责任。要加大打击力度，要搞得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凡与腐败分子有重大经济问题相关的人都应当依法追究，依法查处和追回、挽回其经济损失。凡是利用职权谋取的不正当来源的不合法的物质利益和全部财产都应当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犯罪分子要严惩。 <BR>&nbsp;&nbsp;腐败积重难返，形成了许多地方帮派、霸头。诸如村霸乡霸、县市霸、省霸、乃之国霸等，还有工头牢头、帮头等，而党政要人腐败则是腐败百兽群中的虎狼之群。一切事情都是暗箱操作，是一种黑社会性质的操作。任何人特别是党政领导不得利用职权逼迫他人犯罪，一经举报，必须严查。有法不依，甚过无法。 <BR>&nbsp;&nbsp;现有80多万件重特大案件积压，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的严肃性，严重影响了司法执法部门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信任。应当彻底清查积压一年以上的各类经济大要案，对破产改制的所有国有企业经济去向处理结果公之于众。不得弄虚作假，严肃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严肃查处采用破坏性管理手段镇压人民的腐败领导。 <BR>&nbsp;&nbsp;建议对前任和现任中央及省市县乡各级党政、人大政协、纪检反贪、公检法、银行、大中型国企、重大工程项目主要领导的家庭收入状况及巨额资产检查登记造表。严重和非法转移资产者立案查处。违法者依法严惩。 <BR>&nbsp;&nbsp;必须加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鼓励群众举报，严肃法纪。决不允许打击报复。共产党任何领导干部都是人民公仆，对群众意见应当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任何党的领导干部的言行都不能超出法律允许的范围。我提出新老交替就是为了反腐败。然而，腐败更甚，甚至死灰复燃。要严肃法纪，不能半途而废，要一查到底！ <BR><BR></CC></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comments>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10141035555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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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4 Nov 2007 10:35:5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1-14T10:35:5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经济纠纷变成刑事案件，该？不该？]]></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101311183653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以前从报纸上、网络上、电视上看到很多黑暗的事，但那都没有亲身经历过，没有那么深的体会，这次终于体会到面对那些玩弄法律、任意妄为、相互勾结、相互包庇的警察和法官时的那种失望、愤懑、痛苦、绝望；领教了我们共产党政府领导下的福建省南平市那帮官员，公安队伍的一些败类，法院的那些渎职的帮凶的丑恶嘴脸。难道金钱的威力这么大，使得他们忘了自己的职责、忘了法律的威严，无耻地出卖自己的人格？！</P>
<P style="TEXT-INDENT: 2em">也许我写得比较长，但是我希望富有正义感的您耐心看完、给我们一些支持，让这么黑暗的事情曝光于天下，让冤情得以昭雪！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P>
<P style="TEXT-INDENT: 2em">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诬告承包南平隆强商贸有限公司的张健（我哥）职务侵占和经济诈骗，而南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陈葵、季光耀等在收受贿赂的情况下（隆力奇老总在公司内部会议上公开表示已经摆平了南平的人员），藐视国家法律，将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办成了刑事案件，而法院明知这是一起冤案，但是为了包庇经侦，完全置我方的证据于不顾，是非颠倒，强判张健有罪。这哪是渎职，这就是犯罪，知法犯法，面对这样一群人，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道德、还有什么法律、还有什么正义！作为弱势群体的老百姓，我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P>
<P style="TEXT-INDENT: 2em">张健于2001年5月进入隆力奇作审计工作，后来做吉林、黑龙江两省的大区经理，2004年1月回隆力奇总部财务部任职。2004年4月离开隆力奇到江苏澳美上班，2004年7月在隆力奇老总游说下回隆力奇承包福建南平市场（福建隆强商贸有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间隆力奇未发张健工资。“承包协议”、“房产担保合同”、“特约销售合同”事实存在，证据确凿。</P>
<P style="TEXT-INDENT: 2em">张健以打现金欠条的形式从隆力奇拿货，每月定期给隆力奇回款并确认欠条。2005年8月，隆力奇采用欺骗手段，以到常熟开会，签订06年合同的名义将张健骗离福建南平，与此同时派人强占南平隆强商贸公司仓库，在张健没有在场的情况下，非法转移走仓库内货物，然后通知张健进行移交。这简直就是抢劫，这就是在抢劫！我哥进行了报案，而南平经侦却以经济纠纷、自行解决为由，不管此案。</P>
<P style="TEXT-INDENT: 2em">后来隆力奇公司派人前去我家，出具了05年8月张健为签06年承包合同时签下的260多万现金欠条，进行讨债，而与此同时，担保的房产证和福建南平隆强商贸有限公司的货物被隆力奇非法侵占。张健曾经在隆力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任审计以及大区经理等职务，了解隆力奇公司存在严重偷税漏税等现象，鉴于此次强抢欺压之事，一气之下跑到北京国家税务总局举报隆力奇公司的偷税漏税现象，然而从此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不尽的灾难。隆力奇以经济诈骗和职务侵占为名进行报案，当时南平经侦一大队经过侦查，确认属于经济纠纷进行结案。隆力奇公司心有不甘，反复到我家进行要债。</P>
<P style="TEXT-INDENT: 2em">06年初张健在隆力奇审计部的同学通知说隆力奇已经花巨资买通南平经侦二大队，要把此纠纷办成刑事案件，而我们当时却天真地相信社会没有这么黑暗，国家神圣的法律不会被金钱所践踏，并没有理会。然而几个月后，即2006年4月5日，南平经侦二大队果然以经济诈骗和职务侵占181万元把张健从家中带走并关押至今，同时南平经侦二大队的陈葵和赵恒放出话来，让我们也拿与隆力奇为此事所花的同样多的钱，他们才会放人，而我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哪能有那么多钱，就这样，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既没钱，又没有后台，所以只好于06年6月底向公安部写了封求助信，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南平经侦二大队的纪光耀恶狠狠地说：“他家人会告，让他们告去。”（经侦第一次将本案提交南平市检察院时，罪名为经济诈骗和职务侵占，金额181万，市检察院通过对提交资料进行调查发现只有78万，没有受理此案；07年2月7经侦二大队就将此案提交到延平区检察院，罪名为职务侵占，金额为78万，最后起诉时变成了4.5万），７月份时（当时延平区检察院还没有受理此案），隆力奇老总徐之伟打电话给我姐，即张健的妹妹张建美，让她给南平经侦承认错误，我们何错之有，张建美没有同意。06年9月１０日此案件被延平区检察院退回经侦补充侦查，同月徐之伟叫张建美去隆力奇商量张健的事情，经过权衡，张建美去了隆力奇，徐之伟和法务部薛永明让张建美协一封检讨书承认错误并承诺以后不能告南平经侦，写出书面保证，同时许诺以后不会追究张健的债务，我们一介平民，既没钱又没势，考虑到胳膊拧不过大腿，张健又是家里的顶梁柱，经济的主要来源，家里老婆孩子没人照顾，所以就按照他们所说的内容写了检讨，然而过了一个月南平经侦并没有放人。１０月１０日经侦再次提交，１０月２４日区检察院再次将此案退回。隆力奇徐总打电话跟张建美说：“你要知道现在这社会很复杂，即使将来会两败俱伤，输不起的是你们，你们是拼不过政法机关和我们公司的”。我们好怕啊，隆力奇实力雄厚，我们哪和他玩得起啊。</P>
<P style="TEXT-INDENT: 2em">06年11月22日张建美在一上海律师的陪同下去了南平，南平延平区检察院的“同志”竟然说他们知道张健是无罪的，但是案件是南平市公安局办的，批捕是南平市检察院批的，而他们只是区检察院，而公安局反复强行往上提交，他们也没办法。</P>
<P style="TEXT-INDENT: 2em">经侦二大队的陈葵于07年2月7日，在检察院起诉的最后一天再次提审张健，希望他认罪，表现好点就放他回家过年，张健拒绝了他的提审。腊月26，隆力奇给我家送来了两万元，同时让我家人劝张健不要太强硬，让我们认清形势：说我们是斗不过他们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就这样简单的案件让隆力奇和南平经侦二大队弄到了如此地步。南平司法机关按法律程序对此案进行侦察，延平区检察院9月、11月两次退案，同时南平经侦两次补侦，最后法院不得不受理此案，然而可笑的是涉案金额从最初的181万元到第二次的78万元，最后起诉成了4.5万元，07年2月7号交至延平区法院，并于2007年3月6日开庭，其后，延平区检察院两次申请延期补侦（07.03.28-07.04.28和07.04.28-07.05.28），5月28日又一次移交延平区法院，就这样一件简单的案件，竟然让我们的检察院的干部们，让我们国家的公仆们如此头疼，如此为难，申请了两次的延期补侦，一件福建南平司法部门口中认为的所谓的4.5万元的职务侵占把我哥关了十四个多月而无结果。</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7年3月6日法院开庭时以及庭下，南平相关人员表示现在大家都知道这个案件是经济纠纷，而且隆力奇南平市场的员工们都在议论隆力奇如何花费五十万打点南平经侦，以及后来检察院反复退查时隆力奇又花费了二十多万来处理此事，而这些肮脏的行为造成这么简单的案件拖了这么长时间都没法作结，隆力奇老总说“我们能搞定南平公、检、法，那地方太差了，只要一点点小钱就能把他们搞定，不要再固执了”。南平公安的那帮老爷们、检察院的那帮老爷们、法院的那帮老爷们，你们听了难道没有一点想法吗，你们真的有那么贱吗，在隆力奇眼中你们就像条狗，一根骨头就可以让你们出卖良心啊，可悲啊！</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承包合同中，双方约定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而隆力奇此次舍近求远，难道是因为江苏的司法系统比较廉洁公正，而南平那边比较好收买的缘故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7年6月8日，延平区法院再次开庭，法官对张建美和律师说，因为张健被关了一年多，如果法院判无罪，检察院要抗诉，还要被追究错案，涉及赔偿问题；如果判有罪，我方又要上诉，最终肯定会进行二审，院里的意思是要判张健已关十几个月的时间为有罪，相当于两年以上的实刑，法官一再强调是院里的意思，集体的决定，我想他的意思应该是，即使将来有问题，也不怨他，法不责众阿，瞧瞧，老百姓心里一直有“法不责众”这种观念，法官也是普通人嘛，有这种想法很正常啊，嘿嘿！！这就是人民的法官，为人民做主的法官，主持正义的法官！！</P>
<P style="TEXT-INDENT: 2em">根据隆力奇宋正强2006年4月19号的证词和徐之伟2005年4月13号的讲话，隆力奇认为承包必然要亏损，只是亏多亏少的问题，隆力奇诱骗别人承包，然后看情况免除一部分亏损，他们就是在诈骗，只不过看情况诈骗多少而已。在法院的判决书中，隆力奇公司不承认承包关系，说那是内部管理的一种制度，现金欠条不作数，同时拒绝我方对于隆力奇向法院提供张健先后所签１４张现金欠条的要求，完全否定了自己与张健所签的合同。但隆力奇上海市场也有个承包人王芳和盐城有个小吴及南通的刘海明以及常熟的施春燕，都被隆力奇告上法院，被判偿还欠条所写金额。如果欠条不算数，那么王芳、刘海明、施春燕他们的案子就是冤案错案，隆力奇就是在挥舞它的金钱大棒，对他们进行迫害，如果欠条算数，那么张健这里就是错案，隆力奇也同样在用钞票愚弄国家的法律，一个公司竟然有如此的胆识藐视、玩弄国家的法律，把法律当儿戏，请问它是借了谁的胆，如此胆大包天？！</P>
<P style="TEXT-INDENT: 2em">隆力奇公司为了进一步证明张健是隆力奇公司员工，在案件反复退查时给他补交了至04年4月离开隆力奇后至05年8月所有的社会保险。而一个从04年4月就不发工资的员工怎么能享受到这个待遇，公司所有的市场经理也没有人享受这个待遇。这就是在作伪证，其心何其的毒啊，其心可诛也。</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此期间，南平的律师一直讲，这个案件区检察院和区法院都有压力，案件最终会判张健有罪，而且在南平上诉翻案的可能性都很小，另外经侦二大队陈葵的岳父是南平市政府干部，大家办案承受了很大的压力。此案开始时南平没有律师愿意为张健辩护，最后好不容易才有这位律师同意接受此案。南平难道不是共产党统治下的地区吗，怎么如此黑暗，任意践踏法律，肆意玩弄法律？？</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这个案件中，福建省公安厅的一位同志一直关注此案，并计划最近去南平暗查，没想到隆力奇非法监控张健妹妹张建美的手机，查到这位同志，给这位同志汇去三万元钱，同时为了进一步阻止这位同志查访此案，隆力奇竟然给这位同志的所有同事都汇去了巨款，使得这位同志没法向上级上交这笔贿赂，这个同志问张建美：“你哥张健到底掌握了隆力奇什么证据，隆力奇竟然下这么大代价”，现在一审判决以下，就隆力奇现在这样无法无天，肆无忌惮的行贿，我们在南平即使提出上诉也毫无希望，即使我们打官司打到福建省，隆力奇也会一直行贿行到福建省。案件发展到这个地步，我们已经对南平的司法系统丧失了信心，因此我希望能够我们的共产党，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法律为我们主持公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富有正义感的您耐心看完这个案子，主持公道，让天理得到昭彰，让坏人得到惩罚！我手机里贮存了隆力奇老总的信息，我身边有和隆力奇老总谈话的录音，且前几天即6月28日晚11点33分隆力奇老总徐之伟秘书王俊给我打电话说要求私了答应给我们一部分经济补偿的谈话，我都贮存在手机里，我的电话13655260773；徐之伟的手机13906231799&nbsp;&nbsp;，而且在前几月即7月8日晚（案件已经宣判后）经侦大队的陈葵又再次去看守所见我哥想和我哥谈谈，被我哥拒绝了&nbsp;虽然我们也知道在这个案件背后操作的官员很多，但我们坚信法律最终是正义的。</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comments>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101311183653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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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3 Nov 2007 11:18:3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1-13T11:18:3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一名记者从南方周末辞职的公开信]]></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9319471678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align=left>下面是我无意看的一篇文章，看后感到悲哀，为中国的正义无人敢说，为中国的腐败感到辛酸。请看下面的文章</P>
<P align=left>南方周末编委会：&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谨辞去南方周末记者一职。近三年来，我没有利用南方周末四字赚取一分钱私利，也未将周末当做晋职升官的基石。我为新闻而来，为新闻而去。</P>
<P align=left>&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翟明磊 <BR><BR>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03年8月17日 </P>
<P align=left>附：我辞职理由如下。 <BR><STRONG>一 </STRONG></P>
<P align=left>&nbsp;&nbsp;&nbsp; 上星期三（8月13日），我经过艰难采访完稿的《明孝陵保卫战》在新闻部同仁努力下，撤下一个广告版安排上稿，编排完毕。4时许，张东明总编告知新闻部同仁，这稿子撤下，理由是1，此稿批评了南京市政府。 2文中写了明清民国三代对明孝陵的严格保护，有今昔比较的效果。此稿因此被枪毙。同仁表示惊讶与气愤。 <BR>&nbsp;&nbsp;&nbsp; 我对此事的看法是：我尊重张东明总编枪毙稿子的权利。但报社毕竟不是衙门，不是唯官是大，上面做什么，下面无条件服从。枪毙稿件需要充分的理由。 <BR>&nbsp;&nbsp;&nbsp; &nbsp;此稿相同的题材已在南京北京多家媒体上发表，均批评了南京市政府。应该说此稿风险并不大。 <BR>&nbsp;&nbsp;&nbsp;&nbsp; 宁愿得罪记者，也不愿得罪政府，而且在当地政府完全没有施加压力情况下枪毙稿件。我个人在周末是第一次碰到，在我七年记者生涯中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随意枪毙稿件的做法，我认为失去了周末的风骨，也超过我的忍耐底线。我必须为自己稿件发表权提出抗议。 <BR>&nbsp;&nbsp;&nbsp;&nbsp;&nbsp; 这种枪毙属丑闻，否定了记者劳动，也否定了两位七十岁专家在南京最酷热的天气中在野外的劳动，更影响了周末在南京记者群中的信用。历来只听说周末领导顶住压力，努力发稿，未闻领导主动因稿件批评了政府而撤下。 <BR>&nbsp;&nbsp;&nbsp;&nbsp; &nbsp;在实际采访中周末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是周末领导能顶压力，地方记者愿意将料供给周末，这一基础如不存在，周末名存实亡。 <BR>&nbsp;&nbsp;&nbsp;&nbsp;&nbsp; 联系到周末同仁多次被随意枪毙稿件，并发生了领导主动将批评深发展的稿件交给深圳市政府审查的蠢事。我认为张东明先生始终没有完成一个新闻检查官向报纸总编的转化。我对他的考察期已经结束。一句话概括之：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他是一位好的新闻检查官，却不是一位合格的总编。特别不配做南方周末的主编。我不赞成周末冒进做无谓的牺牲。在目前情况下尤其需要策略。但我不同意周末应当苟活。这样活着，最后是死路一条，而且死也无人为你悲哀。&nbsp;<BR>&nbsp;&nbsp;&nbsp;&nbsp; 回到此稿，第二条理由更是莫明其妙，我之所以写明清民国三代的保护是为了说明明孝陵为何会保存完整的格局至今，文中同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历来对明孝陵有国家法规严格保护。不知杯弓蛇影的依据何在？ <BR>&nbsp;&nbsp;&nbsp;&nbsp; 在南方周末,我是写批评报道较多的记者。批评报道意义何在？绝不是为了批评而批评，或是为了和政府对着干，也绝非满足记者的个人成就感或市场需求。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打个比方，新闻工作者是大海航船高桅上的观察员，他如实地发布警告，而这警告只是他观察的产物，如果观察员因为船长说过：“这一航线不可能有冰山。”而明明冰山在前而不报告。最后必然是船毁人亡。因此报纸有依据事实批评的特权。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再打个比方，新闻纸是人体四肢的末端神经，如实传递痛酸麻等感觉，没有人在内心或头脑中喜欢痛的感受，但如果人体的末端神经将痛感当快感，人可能因不知危险(感觉不到刀砍火烧摔倒的疼痛)进入险情。记者只是神经细胞，只能是根据外界实情写作，而无法顾及大脑所思。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这是批评报道的价值。这是我坚守自己职责的动力。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在萨斯事件中我们的教训还不惨痛吗？我们因为新闻禁令，不报疫情，天下太平的结果就是瘟疫。 <BR>&nbsp;&nbsp;&nbsp;&nbsp;&nbsp; 在南京记者被打事件的报道中，我与刘建平已证实殴打者中有省教育厅管理中心主任，从而突破了这只是保安打人事件的界限，但文章发表时，绝大部分独家的细节被删，保留了保安的说法。使文章与教育厅公安局公文精神保持一致。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厌恶在这种框架内的假新闻。 <BR><STRONG>二</STRONG> <BR>&nbsp;&nbsp;&nbsp;&nbsp;&nbsp; 上周末，我接到以南方周末办公室名义发出的通知，现公布如下：&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 通知 </P>
<P align=left>翟明磊同志：&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你今年上半年的业绩考核情况为：3月和5月考核为“E”，2月和6月的考核空白。按规定应予解聘，编委会经慎重研究，考虑到6月份的客观因素，作出如下处理：留用3个月，以观后效。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特此通知。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南方周末办公室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03年8月12日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接到此信感到心寒，也感到了周末已不再是一个有人性味的企业。“以观后效”一词不知是何意，做为聘用者与单位，地位应当是平等的。有何资格用这些威胁的口气？更荒唐的是我并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处罚标准。（后来解释是搞错了）之所以对此信感到心寒，应当指出这四个月我在采访中的感受是特殊的。&nbsp;</P>
<P align=left>&nbsp;&nbsp;&nbsp;&nbsp; &nbsp;四月份，我冒着生命危险独家采访了上海首先确诊萨斯病人的两位医生。结果稿件中对上海深入真实报道部分被删。在这之后，我曾要求去病房采访，站长朱强出于对记者站集体健康的考虑，没有批准我的请求。在这一月，正常的采访因萨斯而全面停顿。影响了发稿。&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在这之后，五月七日，我因为对三位记者辞职报社未有反思，而停工抗议，这抗议是针对一年多来的管理,我从未说过“非暴力不合作”一词，因为正是对报社仍抱有很大希望，才有这样的行为，我理解这正是合作的态度。这损害了我自己利益，但我至今不悔。 <BR>&nbsp;&nbsp;&nbsp;&nbsp;&nbsp; 6月份，我连夜完成周正毅案的独家报道，结果因为禁令下而未发稿，由于疏忽，我未将稿件上报，因此未算任务。（结果被财经时报抢了头筹，内容相同）。在这之后，我因为先前对拆迁律师郑恩宠的报道，而受到一些部门的干扰，经向记者站请示，朱强建议我尽量减少外出。我曾希望能离开上海采访，朱强认为“最好不要离开上海。”因为新闻工作，在这个月我受到极大压力。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因此此月考核成为空白。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为了新闻我不顾家庭安危，妻子仍为我担惊受怕，这时前方记者最希望的是后方的支持与理解。没想到换来的是一张冷冰冰的通知，周末还有没有人味？ <BR>&nbsp;&nbsp;&nbsp;&nbsp;&nbsp; 有关部门不考虑实情而简单粗暴地以数量责备因为采访承受普通人难以承受的压力的记者。完全不考虑三至四月周末大变动，非典，郑恩宠案对记者实际影响。完全不考虑，我曾为周末立下汗马功劳。我曾三个月连获A级，曾经一个月内连续三期，发表头版文章，2001年我获得周末唯一的南方周末评选的全国十大新闻报道《千里追踪希望工程假信》，2002年我获得年度报社最佳监督奖《谁夺我祖传石库门》，曾有一月我三篇稿件因不可抗因未能发表，我仍采访不止，这也可能创下周末记录。就在七月《西晋国宝天价之谜》引起海内外关注，是一篇真正能说有国际影响的稿件。就在1月29日，我发表了在全国引起轰动的《东南大学顾冠群论文剽窃案》，同样在上半年，我发表了全国影响的《卖淫女的清白之旅》，《一所慈善学校的苦涩实验》，《谁垄断了安全套》请指出今年上半年有哪几位记者发表过同样数量真正有轰动影响的新闻。如能指出三位以上，我就表示服气。&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我的《揭假MBA王惟尊的相关报道》，《上海交大有没有招生黑幕》，《汤山投毒案的48小时》，在业界自有公论。 <BR>&nbsp;&nbsp;&nbsp;&nbsp;&nbsp; 在周末最困难的张君案后 ，我没有放弃周末，而是与杨海鹏温州实地采访23天写出《温州自费改革的悲喜》，朱总理报道之后，三位主力记者流走，我呼吁周末自救自省。 <BR>&nbsp;&nbsp;&nbsp;&nbsp;&nbsp; 我当然希望报社能以一个长期限观察一个记者。但是如果报社仍坚持“以观后效”的说法，我觉得这是对一个优秀记者荣誉与尊严的伤害。我无法接受。 <BR>&nbsp;&nbsp;&nbsp;&nbsp; 我也明白真正的评价在读者在历史，但报社连基本的评价都混淆。这将失去基本的公正，这本身就不是光明磊落的行为。这是将记者看成永动机，不考虑各种客观因素对记者心理的影响。并不顾实际新闻的质量而以数量做依据。不考虑一篇高质量新闻的劳动量可能是平庸稿件的数倍。（例如一篇拆迁稿件采访对象两百余人）且不论考核体系的优劣问题，这是违反了基本常识。 <BR>&nbsp;&nbsp;&nbsp;&nbsp; 我钟爱南方周末记者的职位，我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但我无法在名誉受到如此污辱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BR>&nbsp;&nbsp;&nbsp;&nbsp; 因为究其本质，我是一个新闻骑士。 <BR>附记：辞职信上交后&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毛哲副主编打来电话,我问及,通知是怎么回事?因为按周末考核标准,无特殊原因连续三月E与连续四个月D. 才可以解聘.我并不符合这一条件(4月为B),为何说本应解聘?.我惊奇得问：怎么会连基本标准也会搞错,毛解释:当时开会时,标准没有手边.我指出这是对记者不负责任.　这太荒唐了.我称“是不是要把通知给其它记者看一下。”毛说“千万别这么做。”数天后,我被朱强站长告知：总部打电话来,的确弄错了,通知会撤销.然而一周之后, 我收到另一份通知:称上份通知没错,对标准不能穷尽的情况,解释权在报社.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看样子知错不改，死爱面子，已成为这个官僚机构的通病。我本自由人，与官人无缘共事,亦是常理。本来3月份周末变动，我的留下也是为坚持做事的阵地。既无法做事，去也。 <BR>三 <BR>&nbsp;&nbsp;&nbsp;&nbsp;&nbsp; 我于2002年3月21日曾发表出《宏村之痛》，此文历时两个星期，两位记者连续采访，写出京黟公司与政府串通无偿拿下世界文化遗产宏村的三十年承包权，将门票收入98% 占为已有仅将1%交给农民，造成当地农村的贫困，这个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不愿修缮古民居，造成世界文化遗产古民居倒塌。 <BR>&nbsp;&nbsp;&nbsp;&nbsp;&nbsp; 京黟公司在黄山市起诉周末，按管辖地原则，对周末是非常不利的，要求索赔100万并致歉，经集团律师与我的努力，我们出示了大量采访证据，而对方出示的证据甚至证明了我方的观点，这样情况下，一审判五万，并致歉，二审判我方不用赔偿，需要致歉。地方保护主义 导致新闻官司难打，这样的判决基本上证明了周末的无罪。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按周末传统，这样的判决，周末历来是拒绝登致歉启示。在刘秋海案中也是如此。因此报社与我达成一致意见，拒绝刊登。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八月二十一日，我突然发现，在法制版上，悄悄（何谓悄悄就是没与我商量）登出一行启示，称为京黟公司（文章中批评对象）恢复名誉。这种行为充分显示了管理层的怯弱与虚伪。我认为周末保护记者，勇于激浊扬清的生态已发生变化。 <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我信守自己的承诺，报社一登致歉启示，我就辞职。&nbsp;<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以上是我辞职的三个原因。 <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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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31 Oct 2007 09:47:1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0-31T09:47:16+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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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江苏隆力奇勾结南平公安、检察院、法院办理冤假错案！]]></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9221594220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我哥张健，2001年5月进入隆力奇做审计工作，其后做吉林、黑龙江两省大区经理，2004年1月回隆力奇总部财务部任职。2004年4月离开隆力奇到江苏奥美上班，2004年7月，在隆力奇老总徐之伟游说下回隆力奇承包福建南平市场（福建隆强商贸有限公司），以房产担保形式签订承包协议，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期间隆力奇不发张健工资。张健以打现金欠条形式从隆力奇拿货，每月定期给隆力奇回款并确认欠条。2005年8月，隆力奇以签订06年合同的名义将张健骗离福建南平，同时派人强占南平隆强商贸公司仓库，在张健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转移仓库内货物。</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后，隆力奇持张健为签06年合同所写260万的欠条至张健父母家要债。</P>
<P style="TEXT-INDENT: 2em">隆力奇买通福建南平市公安局经侦二大队相关人员，于2006年4月5日以“经济诈骗和职务侵占181万余元”的罪名将张健从家中带走，南平市检察院经过所提交材料核实，数额只有78万，未接受此案，07年2月7号，经侦将此案提交至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为“经济诈骗和职务侵占78万余元”，经过进一步审核，将金额定在经营活动中促销人员工资的4.5万余元上，罪名变成了“职务侵占4.5万余元”。</P>
<P style="TEXT-INDENT: 2em">隆力奇与南平经侦、检察院、法院串通一气，硬把如此简单的经济纠纷办成了刑事案件，延平区检察院两次退回经侦补侦，检察院又两次申请延期，南平的司法与隆力奇相互配合，反复协商，案件需要什么证据，隆力奇就加工什么样的证据，案件无法按照双方预定的方向发展，经侦和检察院就不断申请延期，以获得充分的时间让隆力奇不断制造证据。隆力奇在法院开庭审理前及时地开出了一系列证明，找出自己的员工，统一口径，否认张健与隆力奇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在张健拘押期间隆力奇为张健补交承包期间的保险以证明双方的雇佣关系以进一步否认承包关系。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在获得这些证据后，在“隆力奇说他有罪，他就有罪，隆力奇说他无罪，他就无罪”的指导方针下，完全忽略被告方提供的“承包协议”、“房产担保合同”、“特约销售合同”以及张健在2004年四月与江苏奥美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在江苏奥美上班的事实，硬生生地将此案做成了刑事案件。</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comments>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9221594220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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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2 Oct 2007 13:59:4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0-22T13:59:42+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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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天下大势分合剖析：改朝换代的四大原因]]></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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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三国演义》开篇就说:“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仿佛是一条无人可以逾越的规律。但看中国历史，由统一而分治，由分治而统一，或几百年一变，或几十年一变。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果然如此。<BR>&nbsp;&nbsp;&nbsp;&nbsp;&nbsp; 然而，为什么一个好端端的国家，非产生分治不可，甚至非分裂不可。内中的原因，不能不引起历代统治者的重视，不能不引起后人的深深思索。造成旧王朝灭亡的，概括地说，包括四个基本原因。<BR>&nbsp;&nbsp;&nbsp;&nbsp; 第一，内乱。内乱的因素也多。广义的界定，内乱可以认定为朝廷内部之乱，例如党争之乱，例如王权与相权的矛盾。狭义地考虑，所谓内乱，主要是宫廷之乱。而宫廷之乱，又包括因为太子势力过大造成的动乱，或者因为内宫与外戚勾结造成的动乱，还包括太监擅权造成的动乱，但最主要的，则是因为皇帝本人的昏聩无能，或者滥施暴政造成的内廷与国家之乱。<BR>&nbsp;&nbsp;&nbsp;&nbsp;&nbsp; 中国历史上，因为内廷之乱造成朝代灭亡与更替的史实最多。以至有人说，西汉亡于外戚，东汉亡于宦官，唐代既亡于宦官，又亡于割据。因此，自宋代开始，对于内廷之乱，特别重视，对宦官与外戚的行为严加约束，不容其有任何越轨的事情发生。然而，历史的讽刺在于，你管得住宦官，却管不住自己。说来说去，还是皇帝自己把自己推向了灭亡的深渊。从这个意义上，所谓“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又可以认为，“话说天下大势，乱久必治，治久必乱”了。<BR>&nbsp;&nbsp;&nbsp;&nbsp;&nbsp; 第二，割据。割据即军阀割据。秦末就有军阀割据，但和后来的情况稍有不同。因为那时的军阀，大多是有封号的，先封诸侯，以后割据。但社会要求统一的力量强大，所以虽有割据，不能长久，七乱八乱，走向大治。<BR>&nbsp;&nbsp;&nbsp;&nbsp;&nbsp; 东汉亦亡于割据，割据成为主要社会问题，近人所谓“军阀割据，天下大乱”，正是三国时代的生动写照。<BR>&nbsp;&nbsp;&nbsp;&nbsp; 唐代同样亡于割据，安史之乱以后，皇帝的权威已然不复昔日景象。地方军阀势力日益强大，与朝廷的关系，和和打打，打打和和，终于不可收拾，酿成五代十国那样的混乱局面。<BR>&nbsp;&nbsp;&nbsp;&nbsp; 割据反映的主要是王权与军权的矛盾，所以到了宋代，对于军人特别警惕，采用各种方式，如最高军事长官由文官担任，实行督军制，高级军官定期调动，使兵不能识官、官也不能识兵，如此等等。宋代没有割据，就是北宋已亡、南宋立足未稳之时，各勤王之军，如韩世忠、岳飞、刘琦等人率领的军队，依然严格控制在朝廷的领导和监督之下。所以，岳家军虽声名显赫，但皇帝要杀岳飞，依然不是一件难事。<BR>&nbsp;&nbsp;&nbsp;&nbsp; 割据现象直到明代末期才又有所抬头，以后到了民国时期，又形成新的历史局面。<BR>&nbsp;&nbsp;&nbsp;&nbsp; 第三，起义。起义主要是农民起义。农民起义，历代不绝，但有大小之别。大的农民起义，能致王朝于死命，所以，历代统治者对于农民起义，无不深恶痛绝。视起义军为盗匪，必须痛歼之而后快。但事实上，剿杀农民起义，并不简单。而农民起义的情况，又各个有异。所以，从其动机上看，统治者是对于任何起义都一定要痛而歼之的，而从其效果上看，虽拼命剿杀，也不见得成功。于是既有剿杀，也有招安，软硬兼施，交替使用。<BR>&nbsp;&nbsp;&nbsp;&nbsp;&nbsp; 第四，边患。边患是自西周以来就没有真正彻底解决过的大问题。周王朝东迁，就和边患有关。以后，战国时期，北方诸侯开始修筑长城。秦始皇统一六国，再修造统一的万里长城，这也和边患有关。汉武帝八次征伐匈奴，实际上就是边患之战。东汉讲和亲，和亲确实起了作用。但进入晋代，北方又乱，于是匈奴、鲜卑、羯、氐、羌—五胡乱华，成为中国古代史上一段极其惨烈的历史时期。边患在唐代未成大害，在宋成为亡国之恨，在明又成亡国之恨。边患问题之大，在中国古代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诸如《杨家将》、《说岳全传》等书的风行，皆与边患有关。<BR>&nbsp;&nbsp;&nbsp;&nbsp; 上述四种大乱，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影响。<BR>&nbsp;&nbsp;&nbsp;&nbsp; 边患与农民起义有关，这是明代亡国经验所证明了的;割据也与农民起义有关，这是唐代亡国经验所证明了的。&nbsp;&nbsp;&nbsp; 而无论农民起义，还是割据，还是边患，皆与内乱有关，这是历代改朝换代的经验所证明了的。<BR>&nbsp;&nbsp;&nbsp;&nbsp;&nbsp; 由此看来，国家政事虽大，却又应了民间的一句俗话，即苍蝇不叮没缝的蛋。如果你皇帝是好的，国家机器本身没大问题，其运作是正常或者比较正常的，那么，农民起义就不会发生，就是发生了，也不能动摇国家的根基;割据自然也不会发生，发生了也容易纠正。那情形，就如同康熙皇帝平定三藩之乱一样。从而边患也不会成为太大问题，因为你强悍，我更强悍。你捣乱可以，想亡我国家，办不到，其结果就如同汉武帝北伐匈奴一样，不但把匈奴人逼至漠北，而且把他们赶向欧洲，从而为汉王朝迎来一段平静的边境局面。<BR>&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四乱其实始于一乱。一乱就是内乱，而内乱首先发因于皇帝，或者因为皇帝无能，或者因为皇帝昏庸，或者因为他本人就是一个暴君，或者因为他年龄太小，不能理政，或者因为他选错了接班人。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comments>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8291119444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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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9 Sep 2007 11:19:0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9-29T11:19:0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说说不平的事！]]></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6100492678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以前从报纸上、网络上、电视上看到很多黑暗的事，但那都没有亲身经历过，没有那么深的体会，这次终于体会到面对那些玩弄法律、任意妄为、相互勾结、相互包庇的警察法官时的那种失望、愤懑、痛苦、绝望；领教了我们共产党政府领导下的福建省南平市那帮官员，公安队伍的一些垃圾，法院的那些渎职的帮凶的丑恶嘴脸。难道金钱的威力这么大，使得他们忘了自己的职责、忘了法律的威严，无耻地出卖自己的人格。</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 也许我写得比较长，但是我希望富有正义感的您耐心看完、给我们一些支持，让这么黑暗的事情曝光于天下，让冤情得以昭雪，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我下面要讲的是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诬告承包南平隆强商贸有限公司的我哥张健职务侵占，而南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陈葵在收受贿赂的情况下（隆力奇的某位领导在公司内部会议上公开表示已经摆平了南平的人员），藐视国家法律，将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办成了刑事案件，而法院明知这是一起冤案，但是为了包庇公安局的那几个败类，完全置我方的证据于不顾，是非颠倒，强判张健有罪，这哪是渎职，这就是犯罪，知法犯法，面对这样一群人，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道德、还有什么法律、还有什么正义！作为弱势群体的老百姓，我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nbsp;我哥名叫张健，2001年至2004年4月在隆力奇审计部和财务部工作， 2004年4月至7月上旬在江苏澳美上班，自2004年7月以抵押房产的方式特约在福建南平销售隆力奇公司的产品，即承包南平隆强商贸有限公司，“承包协议”、“房产担保合同”、“特约销售合同”事实存在，证据确凿。福建隆强商贸有限公司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张健以打现金欠条的形式从隆力奇拿货，每月定期给隆力奇回款确认欠条。2005年8月，隆力奇采用欺骗手段，以到常熟开会，签订06年合同的名义将张健骗离福建南平，与此同时派人强占南平隆强商贸公司仓库，在张健没有在场的情况下，非法转移走仓库内货物，然后通知张健进行移交，这简直就是抢劫，这就是在抢劫！我哥进行了报案，而南平经侦却以经济纠纷、自行解决为由，不管此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后来隆力奇公司派人前去我家，出具了05年8月张健在签06年承包合同时签下的260多万现金欠条，进行讨债，而与此同时，担保的房产证和福建南平隆强商贸有限公司的货物被隆力奇非法侵占，张健曾经在隆力奇单位审计以及大区经理等职务，了解隆力奇公司存在严重偷税漏税等现象，因此，一气之下跑到北京国家税务总局举报隆力奇公司的偷税漏税现象，然而从此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不尽的灾难。隆力奇以经济诈骗和职务侵占为名进行报案，当时南平经侦一大队经过侦查，确认属于经济纠纷进行结案。隆力奇公司心有不甘，反复到我家进行要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而06年年初张健在隆力奇审计部的同学通知说隆力奇已经花巨资买通南平经侦二大队，要把此纠纷办成刑事案件，而当时我们却天真地相信社会没有这么黑暗，国家神圣的法律不会被金钱所践踏，并没有理会。然而几个月后，即2006年4月5日，南平经侦二大队果然以经济诈骗和职务侵占181万元把张健从家中带走并关押至今，同时南平经侦二大队的陈葵和赵恒放出话来，让我们也拿合隆力奇同样多的钱，他们才会放人，而我们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哪能有那么多钱，就这样，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 我们既没钱，也没有后台，所以只好于06年6月底向公安部写了封求助信，这下可捅了马蜂窝了，南平经侦大队的纪光耀恶狠狠地说说：“他家人会告，让他们告去。”七月份的时候案件区检察院没有受理时，隆力奇老总徐之伟打电话给我，即张健的妹妹张建美，让我给南平经侦承认错误，我们何错之有，我（张建美）没有同意。06年9月此案件被检察院退回经侦，徐之伟叫张建美去隆力奇商量张健的事情，经过权衡，张建美去了隆力奇，徐之伟和法务部薛永明让张建美写一封检讨书承认错误并承诺以后不能告南平经侦，写出书面保证，同时许诺以后不会追究张健的债务，我们一介平民，既没钱又没势，考虑到胳膊拧不过大腿，张健又是家里的顶梁柱，经济的主要来源，家里老婆孩子没人照顾，</P>
<P style="TEXT-INDENT: 2em">所以就按照他们所说的内容写了检讨，然而过了一个月南平经侦并没有放人，隆力奇徐总打电话跟张建美说：“你要知道现在这社会很复杂，即使将来会两败俱伤，输不起的是你们，你们是拼不过政法机关和我们公司的”。我们好怕怕啊，隆力奇实力雄厚，我们哪和他玩得起啊。</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 06年1月22日张建美在一个律师的陪同下去了南平，南平检察院的“同志”竟然说他们也知道张健是无罪的，但是案件是南平市公安局办的，批捕是南平市检察院批的，而他们只是区检察院，而公安局反复强行往上提交，他们也没办法。&nbsp;经侦二大队的陈葵于07年2月7日，在检察院起诉的最后一天再次提审张健，希望他认罪，表现好点就放他回家过年，张健拒绝了他的提审。腊月26，隆力奇给我家送来了两万元，同时让我家人劝张健不要太强硬，让我们认清形势：我们是斗不过他们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nbsp;就这样简单的案件让隆力奇和南平经侦二大队弄到了如此地步。南平司法机关按法律程序对此案进行侦察，延平区检察院两次退案，同时南平经侦两次补侦，最后法院不得不受理此案，然而可笑的是涉案金额从最初的181万元到第二次的78万元，最后起诉成了4.5万元，07年2月7号交至延平区法院，并于3月6日开庭，4月28日南平市检察院再次申请延期补侦（2007.03.28-2007.04.28为第一次延期），5月28日又一次移交延平区法院，就这样一件简单的案件，竟然让我们的检察院的干部们，让我们国家的公仆们如此头疼，如此为难，申请了两个月的延期补侦，一件福建南平司法部门口中认为的四万五千元的职务侵占把我哥关了十四个月而无结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nbsp;在3月6日法院开庭包括在庭审上，南平上上下下居然都说这案件现在大家都知道是经济纠纷，而且张健南平市场的同事们都在议论隆力奇如何花费五十万打点南平经侦，后检察院反复退查时隆力奇又花费二十多万掩盖此事，而这造成这么简单的案件这么长时间都没法作结，</P>
<P style="TEXT-INDENT: 2em">隆力奇老总说“我们能搞定南平公、检、法，那地方太差了，只要一点点小钱就能把他们搞定，不要再固执了”。南平公安的那帮老爷们、检察院的那帮老爷们、法院的那帮老爷们，你们听了难道没有一点想法吗，你们真的有那么贱吗，在隆力奇眼中你们就像条狗，一根骨头就可以让你们出卖良心啊，可悲啊！</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在承包合同中，双方约定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而隆力奇此次舍近求远，难道是因为江苏的法院比较公正，而南平那边比较好收买的缘故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 2007年6月8日，延平区法院再次开庭，法官对张健没和律师说，因为张健被关了一年多，如果法院判无罪，检察院要抗诉，还要追究错案，涉及赔偿问题；如果判有罪，我方又要上诉，最终肯定会进行二审，院里的意思是要判张健已关十几个月的时间为有罪，相当于两年以上的实刑，法官一再强调是院里的意思，集体的决定，我想他的意思应该是，即使将来将来有问题，也不怨他，法不责众阿，瞧瞧，老百姓心里一直有“法不责众”这种观念，法官也是普通人嘛，有这种想法很正常啊，哈哈！！这就是人民的法官，为人民做主的法官，主持正义的法官！！</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 在法院的判决书中，隆力奇公司不承认承包关系，说那是内部管理的一种制度，现金欠条是不作数，完全否定了自己所签的合同。但隆力奇上海市场也有个承包人王芳和盐城有个小吴及南通的刘海明以及常熟的施春燕，被隆力奇告上法院，被判偿还欠条所写金额。如果欠条不算数，那么王芳、小吴、刘海明、施春燕那些案子就是冤案错案，隆力奇就是在挥舞它的金钱大棒，对王芳、小吴、刘海明、施春燕等进行迫害，如果欠条算数，那么张健这里就是错案，隆力奇也同样在用钞票愚弄国家的法律，一个公司竟然有如此的胆识藐视国家的法律，把法律当儿戏，请问它是借了谁的胆，如此胆大包天？</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nbsp;在这个期间，隆力奇公司为了进一步证明张健是隆力奇公司员工，在案件反复退查时给他补交了至04年4月离开隆力奇后至05年8月所有的社会保险。而一个从04年4月就不发工资的员工怎么能享受到这个待遇，公司所有的市场经理也没有人享受这个待遇。这就是在作伪证，其心何其的毒啊，其心可诛也。</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在此期间，南平的律师也一直跟我们讲，这案件区检察院和区法院都有压力，案件最终会判张健有罪，而且在南平上诉翻案的可能性都很小，而且律师说经侦二大队陈葵的岳父是南平市政府干部，大家办案会有压力的。而案件发生当时南平没有律师愿意为张健辩护，最后好不容易才有一个律师同意接受此案。南平难道不是共产党统治下的地区吗，怎么如此黑暗，任意践踏法律，肆意玩弄法律？？</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 &nbsp;案件虽然发展到这个地步，但是我还是希望能够相信我们的共产党，相信我们的政府，相信我们的法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富有正义感的您耐心看完这个案子，麻烦您能关注一下，不要让坏人横行，救救我冤屈的哥哥！我手机里贮存了隆力奇老总的信息，我身边有和隆力奇老总谈话的录音，且前几天即6月28日晚11点33分隆力奇老总徐之伟秘书王俊给我打电话说要求私了答应给我们一部分经济补偿我没同意的谈话，我都贮存在手机里，我的电话13655260773；徐之伟的手机13906231799&nbsp;&nbsp; 。&nbsp;&nbsp;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comments>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6100492678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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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0 Jul 2007 12:49:2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07-10T12:49:2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看福建南平有此冤案！]]></title>	
    <link>http://txzjm.love.blog.163.com/blog/static/24106777200752603330744</link>
    <description><![CDATA[<div><STRONG><FONT color=#ff0000>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当我在网上写此信时，我心难过得流泪，由于我是江苏人，离福建太远，心里有冤没处伸，想坐政法部门伸冤又没钱，只好在网上发发贴和给大家写写求援信，恳求正义人士能帮助我，</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哥已被关在福建南平看守所十四个多月了（我哥的案件是个公、检、法三部门都不肯承认的错案，而且在这起案件中，在他们口中认为的职务侵占四万五千元，经办人员表现了为难、迁强、相关部门彼此给对方一个交代，一拖再拖一审再审反复延期，把我哥关了这么久，案件一直没有结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我哥张健，江苏泰兴人，2001年五月进入隆力奇公司审计部任东北区域经理，2004年1月回公司财务部任职，2004年4月由于着装问题和公司的老总顶撞，离开了隆力奇后立即到江苏澳美上班，2004年7月在隆力奇老总再三沟通下，跟江苏澳美辞职离开了江苏澳美跟隆力奇签署了承包合同和岳父去了福建南平。承包经营了江苏隆力奇公司在福建南平市注册的南平隆强商贸有限公司，承包的前提是房产抵押，由于我哥没有商品房，于是把我的房产证抵押给了隆力奇并让我和我丈夫签定了担保协议，同时对隆强公司所有的资产出具个人的现金欠条，然后签定了承包合同和特约销售合同，双方构成承包买卖关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后的经营过程中，南平的市场的所有资产盈亏都是我哥本人直接负责，发货都是由我哥本人打出现金欠条，到月底回款给公司结算后再重新确认欠款数目，重新打出新的欠条，我哥在南平有合法的委托收货人。从04年7月至05年8月，我哥一共出具了14次连同刚承包时写的欠条共15张现金欠条，2004年底在年终审计时出具了亏损欠条29万，并签订了2005年承包经营合同。</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可现在公、检、法居然说我哥的承包合同是内部的管理制度是不作数的）。&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2005年8月，由于我哥每月偿还货款的量达不到合同上的要求，隆力奇公司一边通知我哥张健到常熟开会，签定06年承包合同的期间，一边派人私自将隆强公司办公室和仓库人员（我哥岳父，当时吓坏了我哥岳父）叫出，更换门锁，并迅速派人转移了我哥的货物，其后才通知张健前往南平移交。因隆力奇的过激行为导致张健无法对当时的有效票据和实际库存的确认，移交未能达成共识。我哥张健，一个合法的承包经营负责人，在毫不知情的状态下，在隆力奇押着他的房产、押了他几百万现金欠条的情况下，却被隆力奇强夺市场、强封仓库、家人被驱逐寄居他处。8月底，我哥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在家向南平刑侦采取了电话报案，却被告知是经济纠纷自己解决。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后，隆力奇派人前住我家要债，出具了05年8月因签06年承包合同时我哥签下的260万现金欠条。我哥在房产证押在公司，隆强公司被抢空手回家的情况下，竟然还在被隆追讨着总资产的欠债。他一怒之下于05年十月到北京税务总局举报了隆力奇偷税漏税的事实，从此，给他自己和我们家人带来了不尽的灾难。于是隆力奇说我哥经济诈骗和职务侵占把我哥告上了,当时南平经侦一大队把我哥和我哥手下仓库保管员带去询问了24小时，经过仔细调查后属于经济纠纷结案了了，您们可以调查南平经侦一大队，后来隆力奇不甘心,派公司叫王三喜的拿着欠条反复来我家要债，每次来要债都是我母亲接待的，我哥没有理睬，他们又发催款信笺到我爸单位，我爸单位的保卫科科长在征求我哥的意见后已查无此人退回了。去年年初我哥在审计部的同学跟我嫂说隆力奇公司已经花巨资收买南平经侦二大队，一定要把这件经济纠纷办成刑事案件，当时我们没相信，我们不相信法制部门会不按事实说话。</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可六个月后即2006年4月5日南平经侦二大队真的在没有任何证据（只根据隆力奇虚假的报案材料）的情况下，以经济诈骗和职务侵占181万元把我哥从家中带走，至今关押在南平看守所，当时我们家人吓坏了去南平天天渔港酒楼求人帮助时,人家转告我们说南平经侦二大队办案的两同志陈葵和赵恒让我们拿出同样多的资金出来,他们才答应放人，说他们拿了人家的钱，那里的人跟我们讲隆力奇送礼的钱已消化分掉了，我们送不起，建议我们还是找个律师，而且帮我们打听消息的人说隆力奇送的钱我们拿不出。一起众所皆知的债权债务纠纷在不明原因中演变成刑事案件（而此案件南平经侦一大队曾经已经以经济纠纷结案，我哥有承包合同、房产抵押合同、欠条，随后我给您附在后面），六月底的时候我给国家公安部写了一封信后，南平经侦大队的纪光耀大为光火，放出狠话说：“他家人会告，让他们告去。”七月份的时候案件区检察院没有收理时，隆力奇徐总打电话给让我去南平跟他们道歉，我没答应。9月份在我哥案件被检察院退回经侦时，隆力奇老总徐之伟又打电话让我去公司商议我哥的事；经过反复思量10月3日我去了一趟公司，公司老总徐之伟和法务部薛永明让我写一份检讨书，说由于我们告了南平经侦，他们现在不敢放人，并一直会把我哥关下去。薛永明还告诉我南平经侦赵恒同志打电话让隆保证他们以后的饭碗，让我得向他们道歉并承诺以后不能告南平经侦，并要求我要书面写出来，并许诺说以后不追究我哥的债务，考虑到我哥被他们关看所守六个多月，家中孩子老婆没人照顾，而且我哥承包经营亏损事实还是存在的，而且我哥的欠条还在公司里，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我只好违心的写了份检讨，并保证如我哥平安回家，我们再不告他们，检讨的内容是薛永明教我按他说的内容写的，可后来过了一个月南平经侦即不移交又没有按照承诺释放我哥哥，我火了又再次写了控告信，隆力奇徐总又打电话跟我说：“你要知道现在这社会很复杂，即使将来会两败俱伤，输不起的是你们，你们是拼不过政法机关和我们公司的”。是的，我们没钱，伸冤又没地方去，隆力奇给我发了好多短信说他收买经侦打击我哥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说我哥要当英雄，要搞垮隆力奇，后来知道我储存短信便再也不给我短信了。后来在案件再次退回经侦时即12月20日陈葵再次去隆力奇公司时，隆力奇老总及相关人员不断打电话给我和家人让我过去沟通，12月24日那天，隆力奇老总居然归还我的房产证，还拿出一万元，说是让我去南平取保的费用（说南平那边讲好取保8000元，还有2000元是我的路费），假惺惺的说希望我们尽快把这件事划上句号，还答应负担我父母的生活费。</P>
<P style="TEXT-INDENT: 2em">后来元旦放假我没去南平,元月9日时, 隆力奇老总徐之伟又给我打电话催促我尽快去南平，（我知道我哥没有犯罪，）于是我向他们要求向我哥哥进行赔偿,并公开道歉.然后我才同意去南平. 隆力奇老总让我去公司谈谈.在1月18日我又去了一次公司, 隆力奇老总口口声声说我设计方案有问题,让我去南平向南平经侦道歉.我一直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于是我推脱了，我没理他们,拿着一万元回家了.，并在网上发贴子，于是隆力奇将我在网上的发贴搜集整理成册，扬言要告我诽谤，并嘲笑我请了个南平本地的律师说不上话，1月22日我请了一在网上交流的律师一同去南平，检察院的人居然当着我的面说我们都知道张建是无罪的，但我们都无能为力，案件是市公安局办的，每次退下去经侦硬要交上来，批捕又是市检察院批的，我们是区检察院。当时我顶了两句，问他们有没有法律？方建文检察官还骂了我一通，本来我还要说话的，被律师制止了，律师也说办了十几年第一次看到如此冤案。由于考虑到我哥不明不白的背着罪名，我和家人感到辛酸没有同意这么做。而南平经侦陈葵又在检察院起诉的最后一天即2月7日再次提审我哥，希望他认罪，表现好点就放他回家过年。因为我哥不明不白已经被关了那么久我哥就没有同意这么做，同时也拒绝了他们的提审，我哥在南平看守所度过了终身难忘的春节，但我哥和我家人仍在祈祷着公正的司法环境给我哥一个公正的判决。过年期间（腊月26），隆力奇给我家人送来了2万元补偿，让我们劝我哥不要太强硬，说我们要认清社会是斗不过他们的。整个过程中，关于案情幕后的操作，更是在南平和公司内部传得沸沸扬扬。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其间，案情经历着戏剧性的变化，事态分两条路线向前发展。</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福建南平的司法机关按法律程序对我哥进行刑事侦查，从延平检察院两次退案，到南平经侦两次补侦，最后法院不得不受理；涉案金额从最初的181余万到78余万到29万元直到最后起诉4万 5千元。并于2月7日交到延平法院，3月6日开庭以来至今没有宣布审判结果，4月28日南平市延平检察院继续申请延期补侦，5月28日再次移交延平区法院，一件他们口中认为的职务侵占四万五千元，如此反复延期把我哥拘押了十四个多月而无结果。</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给您写这封信我多次哽咽不能继续，心酸无比。国家的执法机关是为民伸张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而不是某些势力拿来报复的工具。在这起案件中，经办人员视我哥的合理取证要求于不顾，表现了为难、迁强、相关部门彼此给对方一个交代，一拖再拖一审再审，甚至在检察院移交给法院的最后期限，经侦大队还去和我哥沟通，希望能有个大家都好交代的结果，但是我哥不能背一辈子的罪名啊，于是我哥拒绝了经侦的要求，我哥内心一直认为法律应该是公正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3月6日法院开庭包括在庭审上，南平上上下下居然都说这案件现在大家都知道是经济纠纷，而且都在议论本来可以取保回家却不取保回家的张建，其实我哥是希望有个公正的结果。而且我哥哥南平市场的同事们都在议论隆力奇如何花费五十万打点南平经侦，后检察院反复退查时隆力奇又花费二十多万掩盖此事，才造成我哥案件这么长时间了都没法作结，后来我打电话骂隆力奇老总时，隆力奇老总居然这样说：“我们能搞定南平公、检、法，那地方太差了，只要一点点小钱就能把他们搞定，不要再固执了”。而且前几天即6月8日延平法院再次开庭时，郑世文法官居然问我哥说：你为何不早点取保回家，并言辞透露说因为我哥关了一年多时间，如果判无罪检察院要抗诉、要赔偿，还要追究错案的发生，如果判有罪因为是经济纠纷我们家人又要上诉，案件最终要进行二审，院里的意思肯定是要判张建已关了十几个月了肯定会判有罪的，至少两年以上实刑，法官特意强调了是院里的意思，与他没关系。拖到现在我哥依然被关在看守所内。真心酸！一件福建南平司法部门口中认为的四万五千元的职务侵占把我哥关了十四个月而无结果，法官电话05998863063。</P>
<P style="TEXT-INDENT: 2em">法律本是神圣的，可现在在我们眼中竟变成了隆力奇打击报复的工具。那我哥的承包合同、现金欠条和房产抵押合同是不是一点法律效力都没有了，现在我哥已被关押看守所快十四个月了，究竟还需要关多久？他们的行为合法吗？我真心希望公正的司法环境能让我哥洗脱罪名，让我家人早日团聚。</P>
<P style="TEXT-INDENT: 2em">而在承包合同上明确写的违约要被诉诸常熟法院的经济纠纷，却使我哥张健在福建南平被推上刑事法庭。在举国上下共创和谐社会的时候，我们家人不能团聚，当事人不得自由，父母年老终日忧愁，孩子年幼心灵受创，一家人被拖得心力交瘁……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此期间，南平的律师也一直跟我们讲，这案件区检察院和区法院都有压力，案件最终会判我哥有罪的，而且在南平上诉翻案的可能性都很小，而且律师说经侦二大队陈葵的岳父是南平市政府干部，大家办案会有压力的。南平邓律师的电话13859348370，</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这个期间，隆力奇公司为了进一步说明我哥是公司员工在案件反复退查时给他补交了至04年4月离开隆力奇后至05年8月所有的社会保险。而一个从04年4月就不发工资的员工并不能享受到这个待遇，公司所有的市场经理也没有人享受这个待遇。</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在此，我谨代表全家老小恳求您和您们的司法部门关心一下我们的冤屈，聆听我们家人的心声，让公正的司法环境尽快给我哥还我哥一个清白。让我们家人早日能够团聚，让老有所养、幼有所教……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让这个社会和您们的政法机关变得更加美丽和谐！</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哥的承包合同、销售合同、房产抵押合同、两次开庭的律师辩护词，我全附在后面</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们上海的杨律师号码13641753128，我会把他们的邮件发附在后面。</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恳请您关心我们的冤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张建妹妹：张健美 电话13655260773</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2007-6-21</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FONT></STRONG></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张健美]]></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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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6 Jun 2007 12:33:3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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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密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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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a href="http://blog.163.com/hx_2008_love/"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wpvs6NEdHfvCWbJvAQ8cxQ==/170573835886833459.jpg" border="0" />我的一家</a>
			<a href="http://hanfengdegushi.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a1IkmNFH-ZIcH_SYNT_kGA==/224617031415140081.jpg" border="0" />寒封的故事</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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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an 2008 00:0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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